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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度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苏联院教〔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江苏省丹阳中等专业学校实验实训室安全自查工作方案,针对校内实验实训室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茅静平、贡国忠

副组长:张宏、刘锁林、丁建军、汤涛、谭星祥、陈辉定、周建平、徐志新

  员:各专业部分管领导、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实验实训指导教师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培训处

(二)工作职责

     拟定并落实我校实验实训室安全工作相关制度,制订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解决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自查内容

(一)本次安全自查自纠对象为校内实验实训室场所。

(二)安全自查自纠的指标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的规定为准。

三、自查工作组织与实施

(一)专业部自查自纠阶段

由专业部主任牵头组织本部门实训室管理员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本部门实验实训室进行全面自查,将排查安全隐患详细记录于《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并形成专业部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自查自纠报告,报送学校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培训处办公室。专业部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做好整改记录。不能及时自行整改的,报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二)学校检查阶段

学校的安全自查工作由学校主管安全和分管实训安全的副校长牵头,组织督导处、培训处、总务处、保卫科等责任处室,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全校校内实验实训室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核查专业部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材料。针对专业部上报的安全隐患整改方案进行研究,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学校主管安全和分管实训安全的副校长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精准把握各项要求,制定实施办法,责任落实到人。

(二)加强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三)强化实施,确保安全成效。各专业部要认真自查,健全管理制度,排查安全隐患,遵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完善整改方案,完成整改任务。

(四)各实验实训室管理员、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按要求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检查工作。

(五)防微杜渐,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抓好安全教育,严格落实实验实训室安全准入制度,完善实验实训室安全应急机制,加强实验实训室安全运行管理,建立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五、时间节点

专业部725日前,请根据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的要求,完成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专业部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2)和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3,将电子稿和纸质稿递交至培训处。

学校于730日前,开展全校实验实训室的安全自查自纠并按照省厅要求上报校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和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doc

附件2: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doc

附件3: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