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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丹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占少志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3日      点击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练湖生态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激励各类人才在创新引领发展中建功立业,促进丹阳经济和社会发展不断转型升级,推动丹阳现代化目标的全面实现,根据《关于深入推进“人才强市”工作的意见》(丹发〔2014〕42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丹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坚持“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以近3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为主要依据。

  注重选拔在自然科学或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从事技术开发、推广和应用,成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

  注重选拔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熟练掌握先进技术工艺,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贡献突出的高技能人才。

  注重选拔在传统工艺、古建技艺、现代农技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能的能工巧匠、经营能人、生产能手,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的乡土人才。


  二、选拔范围和对象


  丹阳市范围内所有企事业单位中,对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乡土人才 (不含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选拔工作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产业倾斜,向企业倾斜,向服务基层的一线人才倾斜。

  对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在提供医疗救护、防疫、有关药物研发、医疗器械研发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先推荐。

  已获得“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镇江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丹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者, 不再参加选拔。


  三、选拔条件


  申报丹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在一线岗位上辛勤工作取得突出业绩。各类申报对象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业技术人才

  申报对象一般应当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专业技术职称未达中级而实绩特别突出者也可破格申报,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完成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或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达到镇江市内领先或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在镇江市内处于先进水平,并经过实践证明,其成果转化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在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有创造性,得到镇江市内同行专家公认,并达到镇江市内领先或先进水平,获得镇江市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或丹阳市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多项镇江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或丹阳市科技进步二等奖科研课题的主要完成者;

  4.在社会科学领域的研究成果有独到见解,有创见性,对我市在该领域的发展有突出贡献,获得镇江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项,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产生较大影响;

  5.主持的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等资助,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结合,促进我市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长期在医疗卫生第一线工作,医疗技术精湛,多次成功地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在全市同行中有一定声誉,并总结出一套有效方法,得到同行肯定的;

  7.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卓著,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市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所创建的新教学方法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的;

  8.长期在农业生产或农业科技推广第一线工作,在成果转化、技术改进和推广服务等方面做出优异成绩,为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和农村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市内外产生重大影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9.在管理工作中,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理论,提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或做出正确决策,并在其方法或决策指导下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其水平处于镇江内先进或丹阳市内领先地位的;

  10.在其它专业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中,成绩特别优异,对本市精神文明或物质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市内同行中享有一定声誉的;

  11.在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实践中,能够组织领导和亲自参与了企业内重要攻关,集聚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人才,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市场广,企业成长性好,销售收入高的。

  (二)高技能人才

  申报对象应具有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职业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方面业绩贡献突出,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2.在培养高技能人才,传授技艺方面成绩突出,在省、市内某一领域有较大影响的;

  3.在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活动中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在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的; 

  4.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江苏工匠、省技术能手、镇江工匠、镇江市技术能手等镇江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

  (三)乡土人才

  申报对象扎根和活跃在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在所属行业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取得了突出业绩,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当层次水平;

  2.取得乡村振兴技艺师以上职称;

  3.荣获江苏省乡土人才大赛决赛各项目三等奖以上;

  4.获评镇江市优秀乡土人才第二层次以上培养对象;

  5.经镇江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定,在行业内处于顶尖水平。


  四、选拔名额和奖励办法


  根据评选条件和我市实际情况,2020年度丹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名额确定为10名。

  丹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由市政府颁发《丹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证书》,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并优先推荐为市级以上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和镇江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五、选拔推荐程序和方法


  采用个人申报、组织评审、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选拔的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 由所在单位推荐,也可以由同行专家、学术团体或个人向所在单位推荐或自荐,各主管部门(单位)进行初审,经领导集体研究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推荐人员名单及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后,会同市有关部门对推荐人选进行初审。

  (三)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丹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报市政府批准后发文公布。


  六、材料报送


  1.《丹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一式3份。

  2.《丹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3. 证明材料1份(需装订成册)。主要包括: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个人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近3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文、论著复印件;近3年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能证明自己突出业绩贡献的材料等。(证明材料控制在40页以内,并加盖单位印章,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相符”;上报材料若涉密,须作脱密处理,个人申报材料一概不退。)

  各单位报送人选个人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于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丹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呈报表》《丹阳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七、有关要求


  (一) 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加强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二)各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选拔工作,推荐人选所在单位须将推荐人选名单及其主要贡献和业绩情况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三)申报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单位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由本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86571177

  电子邮箱:dyszcb@163.com


材料封面.doc

汇总表.xls

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