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21年寒假期间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社区教育中心,各科室、部门:
根据《中共镇江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镇教工委发〔2021〕12号)、《镇江市教育局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镇教发〔2021〕59号)以及《进一步规范合同管理强化岗位履职暂行规定》
(丹教〔2021〕79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寒假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请各学校严格落实到位。
一、寒假师德师风建设督查重点
1.组织和动员学生参加校外盈利性教育机构辅导,本人到校外盈利性教育机构兼职取酬的行为;
2.有偿补课行为(含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一对一辅导”、无偿补课等);
3.酒驾(醉驾)、赌博、涉黄、涉毒等行为;
4.其他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
二、违反职业道德处理办法
教师出现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根据《丹阳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丹教〔2018〕29号)精神,给予相应处理。
1.如情节轻微,由学校采用提醒或警示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诫勉谈话等形式处理。如情节严重,由学校和教育局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直至撤职、开除等相应的处理。
2.教师在受到处分期间,根据处分形式扣除相应工资待遇,调离城区学校(农村学校调离原单位),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不得晋升行政职务和岗级级别。
3.聘用教师(社会化用工人员)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参照公办教师执行。
三、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要完善组织体系,分工负责、蹲点到人。通过各种形式,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教师(含退休教师),对教师师德师风情况加强监管。
2.强化工作督查。教育局将结合寒假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开展常态督查和信访督查活动,学校要开展自查、督查等工作,保证师德检查高压态势。
3.严肃追究责任。对于信访举报或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一旦查实,严肃追究教师和学校负责人责任。监督电话:86524728
丹阳市教育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