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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丹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高级(高讲)、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占少志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8日      点击数: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各科室、部门:

为做好2022年度丹阳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镇教发〔2022〕57号)、《丹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方式的意见(试行)》(丹教〔2019〕194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高级(高讲)、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中小学、幼儿园(含聘用教师)、社区教育中心、教师发展中心等单位专门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并已获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

二、资格条件

申报人员须达到“资历必备条件”和“申报必备条件”,未达到相应条件人员不得申报,具体内容见附件1。

三、评审原则

(一)突出师德评价第一标准。职称评审工作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教书育人水平。把结对帮扶学习困难学生、促进学生转化提升等情况作为评价教师的重要内容。各校要通过公开述职、考核测评、征求服务对象意见、设立举报热线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教师的职业操守,填写《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附件3)。实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制”,申报人员近3年师德存在问题的不得推荐,学校(单位)近3年内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并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查处且通报批评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不得推荐评审。

(二)重点考核教育教学能力。坚持教育教学实绩与成果贡献。把教学情况考察和教学能力考核作为教师高级职称评审、推荐的必要内容。所有申报职称的人员须提供近3年经学校公示并盖章的任课表。打破“四唯”束缚,不把论文、课题、教学成果奖等作为职称晋升的唯一限制性条件,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业内评价有效的研究报告或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可以替代论文。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教科研成果,重点考察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应用推广情况及价值。研训员申报高级职称,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在研训岗位对学科教学改革与建设、教师培养工作业绩突出的,累计年限可放宽到5年。

(三)坚持振兴乡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晋升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有2年以上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教师可放宽)。在乡村学校以乡村教师身份取得高级职称的教师,原则上应限定在乡村学校聘任。由乡村学校教师岗位流动到非乡村教师岗位,评聘不满5年的,应重新评聘。因组织安排的援藏援疆援陕教师,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者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

(四)注重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推荐人选能发挥“传帮带”的作用,任现职以来担任过青年教师和师范实习生指导教师、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四有”好教师团队领衔人、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领衔人、师范教育课程兼职教师、教育硕士生指导教师、各级培训授课教师(含“名师空中课堂”、“镇江智教育”、镇江市中小学教师暑期网络培训)、参加送教下乡等志愿服务活动的,并在其中发挥积极的专业示范作用。对积极参与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重要文件起草、重要标准制定或修订等工作并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对所任教学生成长、学科建设和学校(单位)、区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教师职称越高越要率先垂范,做到职称晋升后工作数量不减少、工作水平有提升。

四、评审类别

(一)中小学(中职校)正高级职称申报推荐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自主申报,学校审核符合申报条件后,上报下列材料(纸质稿):

1.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见附件3)。

2.填写《2022年度丹阳市中小学、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填表要求见附件5。

3.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报送材料(见附件7)或正高级讲师报送材料(见附件8)。

4.申报资格条件材料(见附件1)。

5.民意测评、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见附件11)。

6.量化考评排名情况(2020年9月—2021年6月2次,2021年9月—2022年1月1次)(见附件16)。

7.申报人员情况简表(见附件9、10)。

8.公示及结果报告(见附件17)。

(二)中小学(中职校)高级申报

免笔试参加评审人员直接参加材料评审;正常参加评审人员笔试通过后参加材料评审(笔试安排另外通知)。

材料评审为网络评审,学校组织教师扫描材料,并上传到镇江市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系统。

1.免笔试参加评审。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自主申报,学校初审符合申报条件后,上报下列材料:

(1)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见附件3)。

(2)填写《2022年度丹阳市中小学、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填表要求见附件5。备注栏中注明免考条件。

(3)申报资格条件材料(见附件1)。

(4)免笔试证明材料(见附件2)。

(5)民意测评、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附件11)。

(6)量化考评排名情况(2020年9月—2021年6月2次,2021年9月—2022年1月1次)(见附件16)。

(7)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证明(见附件15)。

(8)公示及结果报告(见附件17)。

(9)“镇江市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系统”下载的申报表,A4纸正反面打印,1份。待笔试结束后参加材料评审人员上交,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2.正常参加评审。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自主申报,学校初审符合申报条件后,上报下列材料:

(1)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见附件3)。

(2)填写《2022年度丹阳市中小学、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填表要求见附件5。

(3)申报资格条件材料(见附件1)。

(4)民意测评、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附件11)。

(5)量化考评排名情况(2020年9月—2021年6月2次,2021年9月—2022年1月1次)(见附件16)。

(6)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证明(见附件15)。

(7)公示及结果报告(见附件17)。

(8)“镇江市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系统”下载的申报表,A4纸正反面打印,1份。待笔试结束后参加材料评审人员上交,上交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策说明

1.关于论文代表作。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优秀教案、参编教材等,应为申报者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申报高级的教师限3篇(部),研训员限6篇(部),申报正高级职称的教师限5篇(部),研训员限8篇(部)。

论文公开发表是指在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类公开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本学科研究性论文。核心期刊一般指论文发表时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20版)》所列的期刊。专著或教材是指有“ISBN”书号的正式出版物,且以在专著或教材上署名为准。获奖论文必须是镇江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评审或认可的本学科论文。教育局将组织专人对申报人的论文进行抽检,发现抄袭等现象的将一票否决。

2.关于示范课、公开课。公开课、示范课是指纳入教研部门和学校开课计划的教研活动,省、市、县(市、区)教研部门组织的依次认定为省级、市级和县级,学校组织的认定为校级。校际间公开课、示范课必须由不同法人的2所以上学校联合实施。上传时须有活动的计划、安排、教案和听课评价表等原始材料。

3.关于特殊教育教师。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以及随班就读巡回指导教师、送教上门教师等,可选择申报特殊教育专业,在公开课(评优课)层次、论文等方面适当放宽要求。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要提交一学年的教育教学活动方案。从事残疾儿童康复训练的教师,要提交一学年康复训练方案及训练记录。从事巡回指导等工作的教师,要提交开展教育咨询、送教上门、指导随班就读等工作一学年的材料。其他方面的要求可按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执行,但在公开课、评优课层次、论文要求方面适当放宽要求。

4.加权条件。对长期在一线满工作量、长期担任班主任和从事德育教育工作,实绩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参加省、市、县(市、区)级教学基本功竞赛或优质课评比成绩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对参加课后服务、融合教育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获得“镇江市中小学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认证合格证书”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教育教学能力考评优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5.关于时间界限。申报人员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六、工作要求

1.规范评审程序。学校初审。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总负责,一名副校长分管、一名学校中层具体负责,制定职称评审方案并负责实施。成立学术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评审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述职、材料展示、上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展示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工作业绩,组织对教师进行师德评议(含教师测评、二年级以上学生测评、服务对象测评等),安排专人填写民意测评、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附件11)。公开述职和教师测评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85%。学生测评人数不少于两个班的学生。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教师测评和学生测评超过85%的申报对象才可以上报。推荐结果及情况简表(附件9、10)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工作小组要严格审核申报对象所有材料,并注明审核意见,要对申报对象的综合表现,特别是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实绩等作出真实评价,申报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由学校安排专人进行审核,审核人员和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交,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丹阳市人社局、教育局组织评审。委托第三方组织笔试和材料评审,市纪委派驻教育纪检组、局机关纪委参与评审全过程。从职称评审监督员库中随机选取2-3人参加教育局笔试和材料评审过程监督。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评审结果,在丹阳教育信息网公示。

2.加强民主监督。学校要严格按照制定的职称评审方案实施,按方案规定程序开展申报人员推荐工作。各校要通过学习文件,让全体教师了解程序、了解标准、了解要求,对标找差、对标努力。各校要严格落实“三公开”要求,即申报者必须公开述职、公开展示申报材料、学校公开推荐上报人员名单,未进行“三公开”的单位,推荐结果无效,并追究所在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核申报对象所有材料,并注明审核意见。学校要对申报对象的综合表现,特别是师德表现、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实绩等要作出真实评价。

对职称评审政策不清楚,一律由学校职称负责人员在丹阳教师管理信息上报QQ群咨询,统一解答,不接受教师个人咨询。

3.严肃工作纪律。教师本人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对申报材料中存在错报、误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已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同时记入个人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并作出严肃处理。学校对教师上报的材料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对审核不严的学校将追究学校负责材料审核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取消该学校所有人员本年度申报类似评审的资格。

4.科学网上申报。高级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采用镇江市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系统(登录端口:http://teacher.jshuixue.com)和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jssrcfwypt.org.cn/rcfwypt/)“人才服务—个人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职称评审申报”双系统申报。申报人员先按“教师数据上传明细”(附件6)内容,在镇江市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系统中上传个人基础数据和个人发展数据,系统评审申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评审表填写见附件5。学校安排专人负责系统评审材料审核工作,上传材料应齐全且可正常打开,若出现没有按要求上传材料,或上传的材料无法打开等情况,责任由本人承担。

正高级职称人员通过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网址:https//wwwjssrcfwypt.org.cn/rcfwypt/)“人才服务—个人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职称评审申报”申报相关信息。

5.教育教学能力考评。申报高级职称的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须参加镇江市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评,考评形式为模拟课堂、现场答辩等,考评不合格者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的教师,须参加由镇江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教学测评,现场测评结果结合平时教学情况分为优秀、良好等,教学能力测试将作为推荐的重要内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工作时间安排。所有材料纸质稿于7月21日前送人事科6009室,联系电话:86569010,86569065;花名册电子稿发到dyjyjrsk2@126.com,注明学校名称。


附件:1.2022年度高级(高讲)、正高级职称申报资格条件

         2.2022年度免笔试参加高级(高讲)职称材料评审条件

         3.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师德师风情况说明

         4.2022年度丹阳市中小学、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花名册

         5.申报人员花名册和评审表填报要求

         6.《镇江市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系统》教师数据上传明细

         7.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8.中职校教师职称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9.中小学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10.中职校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

         11.民意测评、学生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12.示范引领作用发挥情况登记表

         13.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核表

         14.听课情况汇总表

         15.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证明

         16.量化考评情况汇总表

         17.申报职称前公示和公示后报告模板




丹阳市教育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