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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丹阳市教育局关于推荐参加镇江市第八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各科室、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拔尖人才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 根据《镇江市教育局关于镇江市第八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镇教发〔2021〕8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推荐参加镇江市第八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包括教师发展中心等业务部门)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在职在岗教师。

2021年12月31日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及在各类学校中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评选条件

1.近6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2.须具备本科学历和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2021年取得高级职称的对象本次不能申报。

3.近6年每年均满课时量,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老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正校级、副校级、中层人员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普通教师任课量的1/4、1/3、1/2。

4.民意测评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85%以上。公开述职和本单位教师民意测评相结合进行,参加人数不少于学校或单位教师总数的80%。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人数不少于任教班级学生总数的90%,其中幼儿园教师、只任教小学一、二年级的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由家长进行测评,教科研训等人员面向指导服务对象开展测评,人数不少于30人,测评时申报人员和直系亲属回避。

5.申报者原则上应取得“镇江市第八批中青年骨干教师”称号,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丹阳市学科带头人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放宽推荐条件(2018年4月以来担任过丹阳市及以上学科工作室、名师工作室、乡村骨干教师培育站导师以及省基本功大赛一等奖获得者)。原第七批镇江市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须重新参加推荐评选,凡未参加或参加未通过者不再享受相关资格及待遇。

6.在职在岗的第二批特级教师后备人才直接认定为镇江市第八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不需再次参加评审。根据全员网络培训相关工作要求,2018年至2020年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学科专家团队成员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免于评审(名单由镇江市教育局提供),但须上报申报表,并占推荐指标。

三、评审方式

(一)个人申报、学校推荐

1.教师对照评选条件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交申报材料。

2.学校(单位)成立推荐考核组,在教师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个人述职、材料审核、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丹阳市教育局。

(二)丹阳市教育局初评

教育局组建评审委员会,采用学科能力测试、业绩考核、量化考评结果运用等多种评价方式,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示范辐射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镇江市教育局人事处。

1.学科能力测试。初定12月25日,主要考查学科解题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等通知。免考条件为以下三条之一:

(1)“县管校聘”实施以来,每次量化考评均在学校处于前20%(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近6年获得江苏省教学和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中等专业学校为省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和教学大赛一等奖;

(3)近6年获得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镇江市十佳教师、镇江市劳模称号(其他表彰均不在免试范围)。

2.业绩考核和量化考评。业绩考核和量化考评借助于“镇江市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系统”进行,12月20日前上传到位。业绩考核上传到管理系统,教育局制定评审计划后,各学校制定评审计划,教师在基本信息栏目上传基本材料。上传好后,点开申报表映射相关材料或输入相关信息。量化考评结果上传到附件中,主要为个人量化考评表和含学校所有人员的量化考评排名、量化考评汇总表(见附件1)。

五、有关说明

1.本次将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申报人员将所有材料以图片或PDF形式上传至“镇江市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系统”,教师登录网址:http://teacher.jshuixue.com,用户名为教师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登录密码为123456zjjs,登录后立即自行修改。密码不正确,各学校管理员可修改。学校管理员和申报评审教师先学习操作流程,如有疑问由学校管理员在在教师信息管理上报QQ群咨询,不接受教师本人咨询。

2.学历、资历、业绩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近6年材料提供从2015年9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便于采集信息。

3.报名援疆、援藏、援陕1年及以上的教师,因路途遥远可不参加笔试。

4.各校要高度重视镇江市第八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条件、程序、结果及时公开,推荐过程公平、公正、透明。要在推荐过程中坚持师德第一的评价标准,注重教学实绩,注重示范辐射引领作用的发挥,把真正符合条件的教师推荐出来。

5. 各校要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如在申报、推荐、评选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记入申报人诚信档案、取消申报者参评资格,该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评选活动,并追究学校“一把手”、负责拔尖人才评审和相关教师责任。

6.各校汇总所有申报材料(见附件8),《镇江市第八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人员花名册》纸质稿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报丹阳市教育局6楼6007室,电子稿发到dyjyjrsk2@126.com。申报《镇江市第八批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表》(附件3)纸质稿(1份,直接在系统中填报后打印),22日下午17:30前送到丹阳市教育局6楼6007室

                                                   丹阳市教育局

                                                        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