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九批丹阳市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社区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拔尖人才领航工程,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示范辐射作用,经研究,决定评选第九批丹阳市学科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以及教师发展中心指导一线教学工作的研训员。
2021年12月31日前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以及在各类学校中不在教学一线的教师、中层管理干部、校级领导,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类别
第九批丹阳市学科带头人包括教学学科带头人、德育学科带头人(班主任)和丹阳市骨干校长三类,三者不可兼报。
三、资格条件
1.具备本科学历和中学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2.家长、学生和教职工满意度达85%以上(小学三年级以下只需家长和教师满意度)。
3.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有1年为优秀,或获丹阳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丹阳市十佳教师、丹阳市劳模、丹阳好老师综合表彰;或从教以来获得丹阳市政府三等功、镇江市优秀工作者、镇江市十佳教师、镇江市劳模等综合表彰以及镇江市师德先进个人、镇江市优秀班主任、镇江市优秀德育工作者、镇江市优秀党员单项表彰。
4.申报第九批丹阳市学科带头人对象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评对象为第八批镇江市教学骨干没有通过人员、第八批丹阳市学科带头人、第八届丹阳市教学(德育)骨干。申报第九批丹阳市德育学科带头人应累计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2018年9月-2021年6月担任班主任和德育处(少先队)主任(副主任)、校长、分管德育副校长(目前仍在德育岗位)。
(2)2018年4月以来,获得镇江市教学和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中等专业学校获得镇江市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和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不受1-3条限制,破格参加评审。
(3)申报丹阳市骨干校长应任职校长满两年或任副校长满五年。2018年4月后获得丹阳市中小学校长赛课二等奖及以上,不受拔尖称号限制。
四、推荐方式
1.符合资格条件的对象,分重点推荐和一般参评两种形式。
(一)重点推荐对象:
(1)从教以后一直在教学一线,2018年暑假后到现在一直担任班主任且目前仍在岗位上,满工作量,量化考评在学校前20%,可直接推荐为德育学科带头人。
(2)从教以后一直在教学一线,2018年暑假后到现在一直担任备课组长、教研组长、毕业班或小学一年级教学且目前仍在岗位上,满工作量,教学业绩突出,量化考评在学校前20%,可推荐为教学学科带头人。
(3)2018年暑假后获得丹阳好校长称号,校长赛课获得一等奖,可推荐为首批丹阳市骨干校长。
重点推荐对象只需通过条件审核,不需参加过程性考核,指标分解到各学校(见附件1),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不得申报,学校不得超指标申报。
(二)一般参评对象:
一般参评对象均须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和教学实绩材料评审。
五、材料时间
对照《第九批丹阳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除综合表彰和教学、班主任基本功比赛获奖外,所有业绩材料有效时间为2018年4月至2021年11月30日。资历材料根据时间要求提供。
六、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对近三年以来的工作成绩进行全面总结,填写评审表,并提供相应的实绩材料。
2.学校初审。学校成立学科带头人推荐工作小组,通过材料审核、民意测验(家长、三年级以上学生和教职工满意度测评)、课堂评议、师生座谈等多种形式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进行评价。
(1)材料审核。工作小组对申报对象的资格条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审核,并盖学校公章。
(2)考核评价。工作小组对申报对象的工作量、师德、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初步确定名单,由专人在申报表中填写相关数据,并签字盖学校公章,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
(3)推荐公示。将初步确定的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方可上报。
3.市级评审。教育局组织第三方采用学科能力测试、业绩考核、量化考评结果运用等多种评价方式,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水平、科研水平和示范辐射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1)学科能力测试。初定12月25日,教学学科带头人主要考查学科解题能力,德育学科带头人主要考查德育管理能力,丹阳市骨干校长主要考查学校管理能力。具体时间和地点等通知。免考条件为以下三条之一:
①“县管校聘”实施以来,每次量化考评均在学校处于前20%(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②2018年4月后,获得镇江市教学或班主任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中等专业学校为省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和教学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③2018年4月后,获得镇江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镇江市十佳教师、镇江市劳模称号。2018年4月后,获得丹阳好校长称号。
(2)业绩考核和量化考评。业绩考核和量化考评借助于“镇江市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系统”进行,12月25日前上传到位。业绩考核上传到管理系统,教育局制定评审计划(丹阳市第九批学科带头人评审计划)后,各学校制定评审计划,教师在基本信息栏目上传基本材料。上传好后,点开申报表映射相关材料或输入相关信息。量化考评结果上传到附件中,主要为个人量化考评表和含学校所有人员的量化考评排名、量化考评汇总表。参评丹阳市骨干校长业绩考核采用线下材评审方式进行(量化考评情况由教育局认定),根据申报表提供佐证材料。
(3)结果公示。教育局根据第三方评审结果和综合推荐意见后,由市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果在教育信息网上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统一发放证书。
七、申报材料
(一)申报者个人需提供材料
1.《第九批丹阳市学科带头人评审表》,填报完成后可以从镇江市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系统中下载。
2. 证书类、课题申报书、论文发表等必须用原件拍照上传。凡复印件、原始记录等均需经学校审核,审核人、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属实,否则不予认定。
(二)学校需提供材料
《第九批丹阳市学科带头人申报汇总表》,丹阳市第九批学科带头人评审表
八、有关说明
1.本次将采用网络评审的方式。申报人员将所有材料以图片或PDF形式上传至“镇江市教师专业发展管理系统”,教师登录网址:http://teacher.jshuixue.com,用户名为教师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登录密码为123456zjjs,登录后立即自行修改。密码不正确,各学校管理员可修改。学校管理员和申报评审教师先学习操作流程,如有疑问由学校管理员在在教师信息管理上报QQ群咨询,不接受教师本人咨询。
2.严格执行《丹阳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丹教〔2018〕29号),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受到查处未解除,不得申报。2018年4月后,量化考评排名处于后20%者不得推荐。
3.各校要严格申报、推荐、评选纪律。若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信息弄虚作假或考试作弊现象,申报对象不得参加本次以及下一轮评选活动,并追究学校负责人、分管拔尖人才工作人员、教师责任。对于把关不严的学校,取消学校重点推荐资格,并在教育高质量考核中扣分。
4.本次评选工作将继续实施公示制度。学校推荐公示内容必须包含姓名、单位、学科、推荐形式、工作量情况、教职工测评及学生(家长)测评、教学质量综合考核情况、主要业绩等,对于重点推荐人选必须在公示中加以注明。
5.各校汇总所有申报材料,《第九批丹阳市中小学教师学科带头人推荐人员花名册》纸质稿于2021年12月21日下午17:30前报丹阳市教育局6楼6007室(注明重点推荐、一般推荐、教学学科带头人、德育学科带头人、丹阳市骨干校长、免笔试等信息),电子稿发到dyjyjrsk6 @163.com。《丹阳市第九批学科带头人申报表》纸质稿(1份,直接在系统中填报后打印),25日下午17:30前送到丹阳市教育局6楼6007室。联系电话:86569010、86052019。所有附件见教师信息管理上报QQ群。
附件:1.“县管校聘”以来个人量化考评情况汇总表
2. 第九批丹阳市学科带头人评审表(丹阳市首批骨干校长评审表)
3. 第九批丹阳市学科带头人评审汇总表(丹阳市首批骨干校长汇总表)
4. 第九批丹阳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
5.教育教学能力综合考核表(德育管理质量综合考核表)
6.民意测评、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汇总表
7.教职工民意测评表(样表)、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表(样表)
8.申报材料要求
9.听课情况汇总表
10. 第九批丹阳市学科带头人教学学科带头人重点推荐指标分解
丹阳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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